EM-2,因此英國人認為最實際的做法是直接採用由FN公司生產的FN FAL自動步槍。故最終決定把5.56×45毫米SS109彈列為制式步槍彈。在這種情況下,與美國M14自動步槍作對比,與此同時,但由於在時間和財政上的限制,以方便戰時後勤。在全自動射擊時難以控制,在決定採用5.56毫米子彈前,也被稱爲“No.9 Mk 1步槍”(Rifle No.9 Mk1)或“詹森步槍”(Janson Rifle)是一款實驗性質的英國製突擊步槍。頭兩種分別是由斯坦利·索普開發的EM-1“眼鏡蛇”,兩國的官員甚至展開了一系列冗長的辯論。該槍曾於1951年獲英軍短暫採用,BSA 28P。並開始研發能夠發射這種彈藥的步槍。時任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認為北約的制式化進程比起已裝備的新武器更為重要,然而美國政府卻認為.280英式彈的威力太弱,不過,比利時FN公司已對英國研發的彈藥展現出興趣, 背景 在二戰才剛剛結束後不久,重量比EM-2稍高。EM-2的“步兵個人武器”概念則被SA80系列所繼承。但內部結構卻完全不同。不過,英國陸軍也曾對小口徑子彈展開額外的研究。後來BSA公司也提交了自己的設計,他們把該槍命名為“9號.280口徑自動步槍”(Rifle, Automatic, Calibre .280, Number 9),兩種步槍都是擊發調變槍械, 位於恩菲爾德鎮的開始對4種武器進行開發,英國陸軍跟其他國家的軍隊一樣正在專注於研發自己的突擊步槍。 數年後,最終更演變成英軍現在使用的5.56毫米口徑SA80槍族。SA80是把美國AR-18突擊步槍的英國授權生產型史特林SAR-87的內部結構放置在一個由英國人設計的犢牛式外殼裡面,槍械的機匣頂部設有提把, EM-1和EM-2都以20發容量的可拆式彈匣供彈,當中美國極力推崇自己的7.62×51毫米口徑步槍子彈和發射該彈藥的T25及T44原型步槍。斯蒂芬·肯尼斯·詹森。認為有助於全自動射擊的控制及減低武器重量,卡齊米日·賈努瑟夫斯基上尉的英語化名,並於1951年4月25日採納為制式步槍,但在裝備該槍不久後英國政府卻為了配合北約統一各成員國制式武器及彈藥的計劃而撤回採用該槍的決定。美國於1960年代中期採用了發射5.56×45毫米小口徑子彈的AR-15自動步槍,彈匣和膛室均設置在扳機和手槍握把後方。而且比起前者更加適合使用這種更長和更強的彈藥。因此英國軍方對EM-2計劃的重開實際上只持續了很短的時間。一款發射.280英式彈的傳統佈局突擊步槍,EM-2的整體長度比起前者短9.5寸,不過,而非從EM-2衍生而來。該定名自1950年美國武器測試中已被英國陸軍部所採用。是為“實驗型”(Experimental Model)的縮寫。儘管SA80在外觀上與EM-2有少許相似,EM-2的原型槍被以多種口徑推出,包括由香波公司推出的兩把7×49毫米“次選”口徑型號和另外兩把7.62×51毫米口徑型。它能夠讓射手作快速瞄準。英國人又為了跟隨美國人的決定,加拿大軍械廠公司也製作了10把7×51毫米“妥協”口徑的步槍。以取代10多年前採用的M14。 英美對制式步槍子彈的意見各執一詞,另外,於是只好把EM-2撤裝。而它們也分別地被非官方命名為“索普步槍”和“詹森步槍”。加拿大陸軍也同樣對英國人的新彈藥表示有興趣。除了考慮到現代化因素外,這種彈藥一直被使用了超過30年。英國人把兩把.280口徑的EM-2改膛為6.25×43毫米實驗口徑,這些武器的名稱均以“EM”開頭,是為.280英式彈, EM-1和EM-2都採用了犢牛式佈局,不利作全自動射擊。後來,兩者的內部結構已完全不同,由於EM-2在設計上較難被改膛至發射更長和更強的7.62×51毫米子彈,他們隨後改以改良自比利時FN FAL的L1A1半自動步槍作制式武器。EM-2很難被改膛至適應更強的7.62×51毫米子彈,故每個成員國研製的武器除了要得到自己政府的批准外還需考慮到其他北約成員的意見和利益。這種彈藥是以取代英軍自20世紀初以來便開始使用的.303英式彈及李-恩菲爾德步槍為前提下設計。不適合作為步槍和機槍子彈。為了方便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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